鄉土地理研究

 

姜道章

 中國文化大學地理學系專任教授

 

 

一、導言

 

長期在某一地中學任教的地理老師,若這位老師又是當地人,對當地必有相當程度的了解,人事熟悉,從事當地鄉土地理研究,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,日久便可累積很多的一手資料,能夠撰寫當地地理的專著,假若每一個鄉鎮或縣市都有這樣的著作,一套台灣鄉土地理大系,便可完成,對鄉土地理教育必將產生正面的影響。

        一個人出生的或長久居住的地方,就是他的故鄉,也叫做鄉土,鄉土就是本鄉本土的意思。由於長期接觸,一個人對鄉土特別熟悉,產生鄉土感情,養成了愛護鄉土的觀念。

        鄉土範圍的大小,在理論上,是相對的,在全國性的場合,同一個省來的人是同鄉;在全省的場合,同鄉則是指同一個縣來的人,例如中國文化大學的同學社團,有彰友會和屏友會等,就具有同鄉會的性質。僑居、留學或旅行在外國,見到中國人,都算是大同鄉,例如有些美國大學的中國同學會,也是同鄉會的性質。假如彼此鄉音相似,那就更覺得親切,遇事會互相照顧,各地有同鄉會的組織,歷史上我國許多地方有會館建築,例如全國各地的山西會館和陝西會館,就是這個原因。海外中國人多的地方,有各種大小不同的同鄉會組織,這類同鄉會組織,東南亞最多,在新加坡有三江同鄉會,所謂三江,泛指閩粵以外的地區,範圍很大;地域範圍小的,例如有些福建的農村移民到東南亞人數多的,也有類似的組織。不過,還是以府縣為名的同鄉會最多,多數都有會館。

        從秦代以來,我國開始有縣的建置,多數縣的界線,古老而固定,可以用著鄉土研究的單位,大陸全國中學採用同樣的地理教科書,各地輔以鄉土教材,其編寫多以縣為單位。就台灣的情形來說,可以用鄉鎮作為鄉土研究的單位;當然也可以擴大,以地理區為研究的對象,將相鄰的鄉鎮包括在內,陳正祥教授曾將台灣劃分為三十多個地理區,如宜蘭三角、台東縱谷、台北盆地、林口台地、桃園沖積扇、新竹平原、苗栗丘陵、大肚山、台中盆地、彰化平原、八卦山、埔里盆地、屏東平原、恆春半島、蘭嶼、綠島、澎湖群島等,都是很明顯的地理區域,可以作為鄉土地理研究的範圍。單獨以一個鄉鎮為研究對象,或參考上述地理區合併幾個鄉鎮為研究對象皆可。以鄉鎮作為研究的範圍,收集統計資料比較容易,而以村里作為統計比較的單位,現在各鄉鎮都有較大比例尺地圖,另外尚1:25,0001:10,0001:5,000地形圖或航空照片地圖,應用十分方便。

 

二、鄉土與地方感

        跟鄉土有關的一個地理概念,就是地方感( sense of place ),地方感是天生的本能,每一個人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地方感。地方感是我們環境經驗的一部分,只要我們生長或生活在一個地方,我們就會發展一些有關對當地環境、經濟或政治的抽象看法。地方感也可能是一個後天學會的技能,用來認真地注意和了解環境,也用來了解世界是個什麼樣子,世界是怎麼樣在變化。在地理學的整個發展史中,顯示地方感是一項能力,他們將地方感發展成為一種技能。地方感是一項很強,而且通常是正面的能力,使得我們和現實世界連結起來。

        地方感的概念歷史悠久,在西方,公元前225年埃拉托色尼( Eratosthenes, C. 275 - 192 B. C. )首創geography一詞及其意義,埃拉托色尼的地方感主要是有關各地位置的正確知識。斯特拉波(Strabo, C. 63 B. C. - A. D. 20)認為各地的知識是對美德有助的,美德的意義是指與自然和諧共存。他的十七卷《地理》(Geography),內容大部分是各地的詳細資料,不過有些並非根據觀察的真正事實。

        追隨埃拉托色尼傳統的地理學者,重視各地的性質,特別是位置;追隨斯特拉波傳統者,則重視各地的獨特性和效能。地方感介於兩者之間,一方面是環境的客觀事實特性,另一方面則是對這些特性的主觀經驗。要了解一個地方,同時需要客觀的與主觀的現實。

        我國從漢代以來累積了上萬種的地方志,三百餘年來台灣也累積了超過一百種的地方志,也是地方感的表現。

        現在台灣工商業發達,交通方便,人口流動性大,人們為了工作或求學,會離開老家,也有人因為結婚,不得不改變居住地,現在人們常常搬家,鄉土的觀念,沒有過去強烈。完美的地方感消失了,現在建築有很高的品質,但是無法確定是屬於那一個地方的。台灣各地的地理景觀,差異越來越小。

        一個發展良好的地理的地方感,就是小心觀察一個地方的特性,要用沒有成見的態度觀察,看清楚這些所顯示的較大環境與過程。當地的方言與特質一般上都很突出,加上建築風格,更能增強地方的特質,當地建築使用當地建材,並且也具有當地的風格和傳統。

        1913年白蘭士( Paul Vidal de La Blache, 1845-1918)在一篇討論地理學特性的論文中,曾指出地理學就是「關於地方的研究」。現代主義的建築設計是沒有地理個性的,它們可以應用於任何地方。大量生產,必須標準化。所以是無地方色彩的設計(placeness designs)。例如Holiday InnMcDonald's,在那裡都是標準的建築或標準的產品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出國旅遊,參觀主題公園,觀光看到都是假的巴里島,假的巴黎愛菲爾鐵塔,假的荷蘭村,假的故宮,看到的不是真實的地方,是一種地理的受騙。

        一方面是國際性超過了地方性,另一極端則是過度的地方主義或國家意識,結果形成中了毒的地方感。英國人反對在英國印度人的印度式建築,是一種對本國景觀和文化的瘋狂愛,納粹德國也發生過這種情形,終於導致對猶太人的大屠殺。

        主題公園是非地理的城巿(ageographical city),是沒有地方感的城巿,由於交通方便,資訊傳播快速,我們對遙遠的地方,越來越熟悉,但是具有地方感的地方現在還是不會消失,有三個原因:第一,不同的文化總是互相滲透的,但仍然各具特色;第二,許多具有古風的地方仍然存在,有助我們認識各地的建築和文化風格;第三,現在旅遊是世界最大的產業,所以我們深信各地的特色會受到保護。假若世界各地景觀一樣,沒有地理特點,一定是沒有趣味,當然也就不利旅遊觀光。我們要有普通常識的地方感,這就是地方感的試金石。

        台灣的面積雖然不大,但是在許多方面,各地還是有很大的差異,具有濃厚的鄉土味道,像是古聚落、地名、其他古蹟、地方小吃、地方諺語、地方歷史等。

三、鄉土地理研究的目的

        鄉土地理研究,相當於小區域的研究,其目的有三:第一、可以作為當地中小學的補充教材,使學生了解當地的生活環境,將有助於地方感及鄉土愛的培養;第二、可以作為地方建設的參考,改良當地居民的生活;第三、積少成多,有助於鄉鎮、全縣、全省或全國地誌的編寫。

        此外,不少同學畢業後,會從事中學地理教育工作,站在中學地理教員的立場來說,為甚麼要做鄉土地理研究,還有一個很好的理由,假若一位中學地理教員是在自己的家鄉任教,自己對當地固然很熟悉,即使在他鄉任教,過若干年後,也會對當地很熟悉,研究熟悉的地方,資料收集比較方便,容易做好;再者,一個地方的老教員,通常會受到學生家長相當程度的尊敬,在資料收集上,會有事半功倍的好處。當然,也可以用鄉土地理來印證教科書中所討論的原理和原則,拿本地同外地比較,也就是拿學生熟悉的地方,跟不熟悉的地方比較,極有助地理教學,更不要說鄉土地理教學了。

四、鄉土地理研究的內容

        鄉土地理就是小區域地理,其研究內容,自然要十分詳盡,視各地的地理狀況不同,而研究重點也不同,就台灣的情況來說, 概言之,不外下列各項:

        一、歷史發展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包括:1. 開拓經過,2. 重要事件,3. 名勝古績,4. 地名起源等。   

        二、自然地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包括:1. 位置,2. 地形,3. 水文,4. 氣候,5. 土壤,

6. 植被與動物等。

三、人文地理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包括:1. 人口,2. 聚落,3. 農業,4. 林業,5. 手工業與現代工業,

6. 礦業,7. 畜牧,8. 水產,9. 交通等。

四、其他專題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包括:1. 環境污染及環保,2. 醫療設施的空間結構,3. 教育設施的空

間結構,4. 環境識覺,5. 水資源及其利用,6. 永續發展問題等。

        當然,以上所舉的小項目,可以多到幾十個,各地研究的項目,要看各地的狀況而定,例如,一個地方有漁港或漁村,當然要對漁港或漁村仔細研究。各地

情況不同,做鄉土研究,應該把握當地的特色。

五、鄉土地理研究的步驟

        鄉土地理研究的步驟,跟其他地理研究者,並無二致,大概包括下列八個步驟:

        1. 地理理論問題的考慮

        2. 擬定題目及內容大綱

        3. 收集已有的相關文獻

        4. 有系統地研讀前人的相關文獻

        5. 繪製所需要的底圖

        6. 實地考查,收集資料

        7. 處理統計資料,繪製地圖及圖表

        8. 撰寫報告

六、收集與整理資料

        作鄉土地理研究,跟作別的研究一樣,資料最重要,如何收集所需資料,就是前節第三和第六兩項。就收集已有的有關文獻來說,第一步先作成目錄,同時研讀文獻,作筆記,這樣便自然而然地會產生一些自已的看法,形成文章的初步大綱。現成的文獻,包括專書、書報雜誌中的文章、地圖、統計報告等,可以在有關圖書館和政府機關收集到。要想使自己的研究結果,達到很高的水平,收集有關文獻,要有一網打盡的態度。

        鄉土地理研究的大部分資料,其實是實地調查收集到的,包括觀察、測量和訪談,可以全部調查,也可以作抽樣調查。鄉土地理研究資料的收集,應該向當地年長或對地方有相當了解的人士請教,有時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好材料及資訊。有些基本的統計資料,可以向有關政府機關索取,這些資料都是第一手的,十分珍貴。

        整理資料包括三方面,第一,整理筆記;第二,將所收集到的統計數字,作成統計圖表,並作統計分析,例如作相關分析;第三,將可以繪製地圖的材料,盡可能的繪製成各種地圖。

七、寫作

        根據筆記、地圖和統計圖表等資料,按照初步大綱,進行寫作,先寫成很粗糙的草稿,再經過多次修改,最後完成報告。

        現在個人電腦很普遍,能應用電腦文書處理最好。

        寫作當然要在研究室或個人書房進行,        首先要預備好所需文具等用品,應有系統地按排,放置在一定的地方,而且要供應充足。還有必需的參考工具圖書,如地圖、空白地圖、字典等,也要放在手邊。此外,小卡片及記事白板等有時也很有用。

        文具、資料、筆記等預備好了,便可開始寫作。寫作是與讀者交通,必須誠實。文字要簡單、明白,避免咬文嚼字,避免使用難懂的術語。要客觀,盡可能用第三人稱。遣詞用語要客氣,語氣不可太強,不可武斷。不可引用不正確的資料,要精確。是別人的意見和主意,一定要註明來源。

        起稿是一件很愉快的事,最初的稿子通稱為第一草稿,應該是創作,寫作要全神貫注,不應該中途打斷,影響寫作的順暢進行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一草稿是將作者的發現和想法,有系統地組織起來,形成文章的骨架,寫的越快越好,不要注意細節,文法用字以後再修改加添。字行要寬鬆,隔一行寫或隔兩行寫,方便修改。最好一張紙寫一段文,以後容易按排次序。「引文」用卡片寫好,放在手邊,若是用電腦文書處理軟件,可以放在文末,方便隨時引用。腳註很重要,要短,要有作者姓名、篇名或書名、年代、頁嗎等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一草稿完成後,不要即刻修改,過一兩天再修改,效果可能會好些。

        第一草稿修改後的文稿,稱為第二草稿,第一草稿與定稿之間,其實要修改多次,並非只有第二草稿。在適當的時機修改文法句子,重組全文,加插圖、圖片、統計圖表等。

        最後定稿,正式繪製地圖,校對腳註及引文,整理參考文獻目錄,便大功告成。

八、餘論

        前面已經提到,有不少同學畢業後,會從事教育工作,到中學教書,若能有計畫地做鄉土研究,在地理學的理論及方法上,既要遵守地理學固有的傳統,也要能順應地理學的新趨勢而有所創新,日積月累,五到十年,一定能夠完成一部可以成為當地經典的著作,讓我們拭目以待。

參考文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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